星空体育官网【人类经济万年史—230】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经济1925年,苏联恢复国民经济后,进入了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它从1926年到1940年。这个时期,苏联一方面加强无产阶级,另一方面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大工业,苏联采取了下列方针政策:
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工业,苏联制定了社会主义工业化方针。1925年12月,联共(布)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通过斗争,制定了社会主义工业化方针。这就是优先发展重工业,力争在较短的时期内,赶上并超过各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水平,建立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发展与巩固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
一是优先发展重工业。这就是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发展燃料、金属、机器制造业,从而带动整个工业的发展。苏联从重工业开始实现国家工业化与资本主义国家从轻工业开始实现工业化的方法有区别。在工业化时期,苏联重工业投资占国家总投资的30%以上。1926~1940年,重工业增长了18倍,较轻工业增长速度快2 倍多,比农业快了14倍。
二是高速度。优先发展重工业是工业化的核心和基础。而高速度则是工业化的灵魂。从1926~1940年,苏联工业增长了10.7倍,年均增长率为18%,其中重工业年均增长约22%。
三是高积累、低消费筹集资金。为了解决工业化资金,苏联采取了下列办法:一方面是靠工业等部门的利润积累,积累率高达30%。另一方面是靠农民的纳贡.主要靠农业的人、财、物的支持,靠减少农业投资,靠对农产品高征购,低价格的剪刀差取得工业化资金。它约占工业化资金来源总额的30%。再一方面是靠增产节约、压缩个人消费基金比重来筹集工业化资金。此外,税收、公债、捐税、储蓄也是工业化资金来源的一部分。
苏联用了12年时间(从1926-1938 年),终于实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工业化。1937年,工业总产值达951 亿卢布,它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占77%以上。这是世界工业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实现工业化的意义就是通过工业化使苏联建立了大工业体系和社会主义物质技术基础,使苏联从农业国变成了工业国,提高了国民经济技术水平,巩固了国防,促进了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发展。同时,苏联工业化的方针、政策、途径等经验,对于从事社会主义建设的国家,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苏联国家的一个中心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农业制度,也就是实现农业集体化。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农业制度,苏联进行了下列工作:
苏联农业集体化的方针是逐步建立与发展起来的。它主要是根据列宁的合作化思想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并通过合作社逐步将小农经济改造为各种形式的集体经济。1927年12月,联共(布)第十五次代表会决议提出 在合作化基础上,把个体小农经济联合起来,改造成为大规模的集体经济.这个政策促进了合作社组织的发展。但1928年,苏联仅有农业合作社6.5 万个,社员950 万人;集体农庄3.3 万个,联合了1.7 %的农户。大部分中农未加入集体农庄。1929年4 月,联共(布)大会在决议中提出加速整村、整乡集体化的措施Star Sports。同年5 月,苏联又通过了关于大力支持整村、整乡实行集体化的决议。从此,苏联推行全盘集体化的方针。并从1929年7 月开始,苏联在农村开展了大规模的农业全盘集体化运动,它经历了开始、、新三个阶段,终于在1934年基本实现了农业全盘集体化。根据苏联规定,凡是68-70 %的农户和75-80 %的播种面积加入集体农庄,则宣布基本完成农业集体化。1934年7 月1 日,苏联建立了集体农庄23.3万个,参加集体化的农户为1572万户,占农户总数的71.4%,全国有87.4%的播种面积参加了集体农庄,因此,按规定标准,1934年基本上实现了全盘集体化。
但在农业集体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错误和偏差。例如,违反列宁的自愿原则,出现冒进现象,强迫命令,将农民的住宅、奶牛、猪、牛、羊、家禽等财物实行集体化,关闭农贸市场,禁止农副产品上市等现象。这些错误做法,严重地损害了农业集体化的形象和声誉,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为了使农业集体化运动健康发展,苏联政府于1930年提出了整顿、巩固和发展农业集体化的方针。明文规定,反对歪曲党的路线的行为,禁止采用强迫手段实行集体化,禁止将农民住宅、奶牛、猪、羊家禽等收归国有,恢复农贸市场等。1930年3 月1 日,苏联颁布了《农业劳动组合示范章程》等法律和政策,从而促进了集体农庄的巩固与发展,提高农庄声誉,巩固了工农联盟。
一是制定法规。如苏联政府先后通过了《关于巩固集体农庄》的决议(1933年)、《关于机器拖拉机站同集体农庄的示范合同》的决定(1933年),以及《农业劳动组合示范章程》等法令。这些法令,从、经济、生产、供应、资金、报酬、组织等方面,来巩固农庄制度。
二是加强农庄计划管理。从1933年起,苏联政府对农业和农庄采取了直接计划制度。主要是规定生产总量,各种作物播种面积,播种及收获期,各种畜禽头数和产品率等指标,逐级下达给集体农庄。并由机器拖拉机站负责监督集体农庄完成国家计划任务。
三是发展农业机械化,巩固农庄物质基础。为了发展农业机械化,苏联通过工业部门建立了一系列农业机械厂,如哈尔科夫和斯大林格勒拖拉机厂、罗斯托夫农机厂、萨拉托夫联合收割机厂等。这些工厂为农业生产了大量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具和载重汽车。1937年,苏联农庄有拖拉机(15万马力标准台)56.1万台,联合收割机(15英尺标准台)12.9万台,载重汽车14.6万辆。从而使农庄的机械动力占总动力的66.7%,拖拉机春耕的机械化比重占全部播种面积的71%,机械化播种和收割分别占全部面积的54%和44%。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从物质技术基础方面巩固了集体农庄,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四是建立与发展机器拖拉机站。自1929年以来,苏联先后建立了机器拖拉机站股份公司和国营机器拖拉机站。1937年,苏联的机器拖拉机站数从1932年的2400多个扩大到5800多个。国家通过机器拖拉机站和部指导农庄的经营管理活动,从而使农庄制度日益发展。同时,国家还发展国营农场制度来推动农庄制度的发展。这些措施,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1937年农业总产值较1933年增长了33%。
苏联通过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集体化,于1937年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农业制度。与资本主义农业制度相比,它有下列特点:
一是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在苏联农业中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了农业生产资料公有制。主要是国营农场的国家所有制和集体农庄的集体所有制。
二是实行农业计划管理。即国家对农业实行直接的计划制度,给农业企业下达计划指标,并通过指令性指标管理农业。
三是实行按劳分配原则。这是指农庄按庄员的劳动日和农庄收入好坏支付劳动报酬。国营农场等农业企业主要采取计件奖励工资制度。
四是实行农产品由国家统一收购制度。就是说,国家对农产品实行义务交售制,对经济作物采取合同预购制。允许农民在完成义务交售任务和合同义务后,将其剩余产品卖给国家、合作社或在市场上销售。
五是实行一长制和管理原则。即在国营农场和拖拉机站实行一长制,吸收工人参加管理。在农庄实行庄员大会制,由庄员大会选举农庄管理委员会和农庄主席负责农庄生产经营管理事务。
六是允许小量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即允许庄员和国营农场工人拥有一些生产资料,如庭园、宅地等,用于从事个人家庭副业生产。但工人和庄员都必须按规定编入生产队从事集体劳动。
此外,苏联农业制度还具有国家所有制色彩。其表现为:土地属国家所有,农业机器设备由国家占有和直接支配等。
一是建立了许多商业网点。如为了实行粮食和主要消费品的配给制,苏联建立了许多商业网点,仅1932年就建立700 个内部配售商店。在铁路部门建立了工人消费合作社。在城市和农村建立了高价商店。1936年,废除配给制,商店转入正常贸易。
三是建立多种商业形式。在工业化时期,苏联建立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集体农庄商业,私人商业等多种商业所有制形式。1930年有私人商店1.2 万个,1931年私人商业没有了,国营和合作社商业控制了商品流通领域。
四是商品流转额增长。1937年,国营和合作社商业计有商业网点35万多个,社会零售商品流转额从1933年的498 亿卢布扩大到1259亿卢布。
一是签订贸易协定增加。这个时期,苏联同欧美等资本主义国家签订了许多贸易协定。进口商品有机器设备等,出口商品有石油、矿石、木材、粮食等。
三是对外贸易作用增长。这个时期,苏联通过对外贸易不仅进口了大量机器设备,而且引进了大量资金,从而解决资金不足,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
一是财政收入增加。如以1913年为100 ,则1932年为217.1932年,苏联国民收入为455 亿卢布,第二个五年计划国民收入为4105亿卢布,较第一个五年计划的916 亿卢布增长3 倍多。
二是改革税制,增加财政收入。1930年9 月,苏联实行税制改革,将营业税、消费税、印花税等税种合并为统一的周转税,规定利润提成比例。其中国营商业提成率为84%,1931年调整为81%,最低为10%。所以,税制改革促进了生产发展,扩大了财政收入。
三是实行高度集中的预算制度。主要是实行统收统支制,国家集中管理全国的税收和利润提成,并实行国家、联盟和地方预算体制。国家掌握了60%的预算资金。1940年,周转税为106 亿卢布,利润上缴额为33亿卢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