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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当代史定义、分期、主线问题的
时间: 2024-07-06浏览次数:
 对中国当代史定义、分期、主线问题的中国当代史的定义、分期和主线,是当代史学科建设中比较重要的三个问题,也是目前学界分歧较多的问题。在这几个问题上的反复思考,深入探讨,不断完善认识,对于构建当代史的学科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当代史从学科意义上说,完全是中国现代史,但不完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完全不是中史。对迄今为止的中国当代史进行分期,只要是从历史本身的逻辑出发,各种意见都可以也应当平等讨论。但

  对中国当代史定义、分期、主线问题的中国当代史的定义、分期和主线,是当代史学科建设中比较重要的三个问题,也是目前学界分歧较多的问题。在这几个问题上的反复思考,深入探讨,不断完善认识,对于构建当代史的学科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当代史从学科意义上说,完全是中国现代史,但不完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完全不是中史。对迄今为止的中国当代史进行分期,只要是从历史本身的逻辑出发,各种意见都可以也应当平等讨论。但为了更大程度地体现当代史的特点,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模式的角度划分历史时期较为妥当。对历史主线的概念有着不同的理解,如果从历史发展主体的基本动因这个意义上理解,贯穿当代史的主线至少应有三条,即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争取早日实现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维护中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

  中国当代史的定义、分期和主线,是中国当代史学科建设中比较重要的三个理论问题,也是目前分歧意见比较多的三个问题。对这三个问题,我在《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1期上发表的《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一文中,已经谈过一些意见。今天所要谈的与那篇文章相比,在主要观点上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在论证的角度、依据、提法上,又有了一些新的变化。正因为如此,我把报告的题目称作“再思考”。这说明我过去的思考还有不够周全细密的地方,也说明对这几个问题的确还有进一步加强研究、反复思考、深入探讨、完善认识的必要。我今天谈的也不能说就成熟了到头了,谈出来的目的仍然是为了和大家交流,听取大家的意见,同大家一起继续讨论这些问题,在这几个问题上取得共识,对于构建中国当代史的学科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学术界绝大多数人使用的中国当代史概念,指的都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历史。至于有些学科领域中的当代史,例如当代文学史、当代艺术史等等,可能有不同的概念,需要另当别论,这里不必讨论。但为了给中国当代史下一个具有学科意义的定义,以下几个问题还是需要深入探讨的。

  中国当代史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历史,但能不能说它就是国史呢?在时间上,这没有问题,当代史和国史的上限都是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然而在空间上,情况则稍有不同。从广义上讲,国史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含领海、领空)内的历史,它既包括国家宏观的历史,也包括地方史和部门史,如各省的历史和工业史、农业史、文学艺术史等等;既包括中央政府管辖范围内的历史,也包括暂时不在中央政府管辖范围内的历史,如1949年后的史,以及1949年至主权回归祖国期间的港、澳史。这个意义上的国史,完全等同于当代史。但从狭义上讲,国史概念只包括国家宏观的历史,而不包括地方史和部门史;只包括中央政府管辖范围内的历史,而不包括暂时不在中央政府管辖范围内的历史。这个意义上的国史,虽然会涉及与国家整体发展有关的某些地区、某些领域的内容,但不包括这些地区和领域的全部历史;虽然会涉及海峡两岸的关系,或中央政府与港英、澳葡当局的关系,但不包括和港英、澳葡当局治理下的台、港、澳地区史。目前出版的国史书,大多都是后一种概念的国史。所以,当代史是否等于国史,关键看在什么意义什么层面上使用国史概念。通常情况下,当代史的概念要比国史的概念在空间上更为宽泛。

  在封建时代,中国历史基本是按朝代来划分时期的。封建制度被推翻后,中国学术界通过日本,从西方引进了古代史、近代史、现代史的概念,意思是比较古老的历史、距离现在较近的历史和现在正进行的历史。有的国家还有最新的历史或时代的历史等概念,相当于我们说的当代史。但是,不同国家、不同学者、不同时间,对世界或本国的古代史、近代史、现代史、当代史的断限都不尽相同,有的差别还很大。就是说,这些概念都不是绝对的,没有统一的划分标准。

  唯物史观认为,由生产关系总和构成的社会形态,是区分人类社会不同阶段的主要标志。因此,在历史唯物主义者看来,区分古代、近代、现代、当代的历史,主要应当依据社会形态的变化。我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界正是运用这一观点,把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后中国由封建社会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作为中国古代史和近代史的分水岭。如果仍然运用这一观点,本来应当把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和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区分中国近代史和现代史的分水岭。然而事实上,新中国成立后的史学界、教育界把1919年五四运动的爆发当作了中国现代史的开端。这样分期,旨在突出新旧两个主义的区别,但却忽略了两种社会形态的区别,混淆了史与国家史的关系。尽管那时也有学者如范文澜等,主张近代史应当延伸至1949年,但由于新中国刚成立不久,国史研究还没被提上日程,矛盾并不十分尖锐,因此,这一意见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20世纪80年代国史研究兴起后,人们为了避开对“现代史”的既有定义,提出了“当代史”的概念,使这一矛盾又被暂时掩盖起来。但随着新中国历史的延伸和对中国近代史及国史研究的深入,“现代史”原有定义的弊端变得越来越突出,迫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

  目前,我国学位工作涉及的学科、专业目录中,隶属历史学的二级学科有中国古代史和中国近现代史等专业,而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或中国当代史专业。有些高等院校为了开展国史、当代史的教学和研究生培养工作,便把这一专业放入了近现代史专业中。应当说,这两种做法都不合适,尤其后一种做法更不妥当。因为,在中国近现代史专业中,现代史是以1919年为起点的,如果在不改变这个起点的前提下,就把国史和当代史并入现代史,势必模糊1949年新中国成立对于中国社会形态变化的划时代意义。因此,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人主张统一中国历史阶段划分的标准,将中国近代史的下限由原来的1919年改为1949年,将中国现代史的上限由原来的1919年推迟至1949年。新近被我国高等院校理论课采用为教材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就是这样分期的。在这个前提下,中国现代史与当代史、国史完全应当合并,可以称“中国现代史”,也可以称“中国当代史”或“国史”。但不管叫什么,都应当把中国现代史从现有的“中国近现代史”专业中独立出来,并取消“中国近现代史”这个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并不科学的提法。最近,国家学位工作部门考虑将二级学科下放给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这固然有助于解决“现代史”重新定义的问题,但要消除“中国近现代史”这个概念长期以来造成的混乱,有关部门还是先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为好。

  历史分期是动态性的,不会一劳永逸。随着时间延续,现代史、当代史的上下限肯定还会相应改变。比如,再过100年,可能需要从“现代史”中划分出一个独立的“当代史”来。不过,那是后人考虑和解决的问题,无需我们代劳。

  中国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导核心,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等,必然会对国家建设和发展产生决定性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新中国成立后的党史是当代史的核心内容,党史走向决定当代史的走向,其内容也与当代史难免有许多交叉和重合。但党和国、党史和国史毕竟不是一回事,党史编研与当代史编研也分属不同的学科。党史编研是学科,即使从史学角度看,也属于专史范畴。而当代史编研是与中国近代史编研相衔接的,纯属史学学科,而且属于通史范畴。这个基本的事实决定了,当代史与党史在编研角度、范围、重点上都不相同,在编研理论和方法上也会有一定差别。

  首先,当代史与党史编研的角度不同。党史编研的对象是执政党的历史,它要弄清楚和说清楚的是中国党作为执政党,如何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如何把这些路线、方针、政策变成国家意志,如何处理与各参政党之间的关系,如何与国外政党交往,如何进行自身建设等等。而当代史编研的对象是整个国家的历史,它要弄清楚和说清楚的是国家政权机关如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济、社会、文化、外交、国防等各项事业是如何发展变化的,各项行政制度、法律法规是如何制定修订的,各参政党是如何在中国党领导下参政议政的。例如,在开放证券市场的问题上,党史编研的角度应是党中央如何决策,而当代史编研的角度则是市场开放后如何运行。

  其次,当代史与党史编研的范围不同。党史编研的范围应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会议、重要事件、重要人物。尽管有些领域中的事物,如社会领域中的灾害、婚姻、民俗、服饰、饮食、娱乐方式、人际交往、人口素质乃至语言的变化等等,只要或多或少与党史有关,党史编研都应有所涉及。但在党史研究中不可能设置灾害史、婚姻史、民俗史、服饰史这类研究方向,否则就不成其为党史了。再如,社会政策是执政党政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也有自己的人口政策、环境政策、宗教政策,党史研究无疑也要研究党在这些方面的政策史。但党史研究不可能设置人口史、环境史、宗教史这类专业,因为现实生活中不存在这样的历史。又如,中国党与八个参政党的关系是党在建国后历史中的重要内容,在党史研究中必然会涉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史。但这种研究不必要也不应当过多涉及这些参政党自身的历史,否则势必会混淆中史和参政党党史的区别。然而,上述内容完全可以也应当纳入当代史的编研范围,当代史研究完全可以也应当设置当代中国的婚姻史、民俗史、服饰史、人口史、宗教史、环境史、灾害史,以及参政党党史这类研究专业、研究方向、研究课题。这说明,当代史编研在范围上要比党史编研宽得多。

  再次,当代史与党史编研的重点不同。党史编研的重点应是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形成和重大决策出台的过程,自身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的状况,以及党的执政经验等。对于这些,当代史编研自然也会有所涉及,但重点应当放在研究国家政权机关的活动和自身建设情况、施政经验,以及各项法律制度、行政制度、人事制度的建立、完善与改革。其中尤其要着重研究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和国务院的决策过程,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的重大举措,全国协商会议的参政议政情况,全国各项建设事业的进展及其有突出贡献的人物。在党史与当代史编研都要涉及的一些领域,如经济领域,党史编研应侧重于其中基本制度、宏观政策和全局发展的情况,而当代史编研应侧重于相对具体一些的制度、政策和情况,如财税制度、金融制度、产业政策、外贸政策的制定,以及土地使用、产业结构、进出口贸易、货币发行、税收种类等等变化的情况。

  再次,当代史与党史编研的理论与方法不完全相同。当代史编研和党史编研作为史学或与史学相关的学科,在我国都应当遵循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和方,都要借鉴中国传统史学和国外史学的有益方法,都要汲取社会科学中其他学科的科学方法、开展跨学科的研究。在这些方面,二者基本没有也不应当有什么区别。但是,党史编研作为学的分支学科,需要更多地运用学的方法,尤其是运用在古代历史和绝大多数外国历史研究中没有过的马克思主义的执政党理论。而当代史编研作为历史学的分支学科,则应当运用史学的基本方法,更多地借鉴古代史或世界史研究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如政区划分、民间宗教、灾害救济、防疫机制、专利制度等等的研究方法,并进行比较研究。在史书编纂体裁、体例上,党史更适合当今通行的章节体,而当代史除了章节体外,还应当考虑如何继承中国史学的编纂传统,如纪传体、编年体、纪事本末体、典制体、方志体、史地体等,以便与中国历代史书的体裁、体例相呼应。

  总之,中国当代史与中史各有各的学科属性、研究任务和社会功能,谁也代替不了谁。现在一些当代史书与党史书之间存在的内容雷同或近似的现象,并不表明当代史与党史研究是一个学科,而是由于当代史书过多地写了本该由党史书撰写的内容,党史书则过多地写了本该由当代史书撰写的内容。这正是今后需要通过加强这两门学科的自身建设来加以解决的问题,而不应当成为怀疑当代史研究存在的必要性的理由。

  弄清楚了中国当代史与国史、现代史、党史的关系,再来回答什么是当代史的问题就比较容易了。从一般意义上说,中国当代史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国历史,是中国近代史的自然延伸;从学科意义上说,它完全是中国现代史,但不完全是国史,完全不是中史。

  新中国至今已有整整60年,对这60年历史进行分期,如同对中国和世界通史分期一样,都是史学工作者为便于自己研究和引导他人认识历史发展规律而使用的方法,是当代史研究中的重要理论问题之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中国和世界通史进行分期,是给不同社会形态的历史断限;而对中国当代史进行分期,则是给同一社会形态下的不同历史时期断限。由于史学工作者的历史观和观察历史的角度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在中国当代史分期的问题上,分歧意见并不比在中国通史或世界通史分期上的分歧意见少。

  2.四分法。即根据《历史决议》,分为“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进行‘文化大”的十年,“伟大历史转折以后”的时期。(包括粉碎“”以后的头两年)

  3.五分法。即在四分法的基础上,将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再以开始实行过渡时期总路线为界,分为“国民经济恢复”或“新主义社会”的三年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四年两个时期。

  4.六分法。即在五分法的基础上,将伟大历史转折以后的时期,再以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界,分为“在徘徊中前进的两年”(即粉碎“”以后的头两年)和“社会主义建设历史新时期”。

  5.八分法。即在六分法的基础上,将社会主义建设历史新时期进一步分为三个阶段,即以1992年发表“南方谈话”和十四大召开为界,划分为“改革开放初期”的13年和“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时期;然后再以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界,把此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经济社会进入科学发展的改革开放新阶段”。就是说,把迄今为止的当代史概括为八个时期,即三年恢复,四年改造,十年探索,十年“”,两年徘徊前进,改革开放之初13年,建立市场经济11年,进入科学发展阶段。

  上述分期的意见只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几种,如果细分,还可以再分出一些。比如,“文化大”的十年,在《历史决议》中就被分成了三段,即《五·一六通知》到九大,九大到十大,十大到“”被粉碎。这些分期意见虽然各有不同,但都是从历史的客观实际出发,力图找出其中的内在逻辑,因此都有一定道理。不过,为了更大程度地体现当代史的特点,我本人倾向于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模式的角度来观察和划分历史时期,并主张将至今为止的当代史大致分为五个时期:

  1.1949~1956年。这是结合中国实际学习苏联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时期,或者说是以苏联的建设道路为目标模式的时期。

  2.1956~1978年。这是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时期,或者说是要突破苏联模式,试图用计划经济体制加群众运动搞建设的时期。

  3.1978~1992年。这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时期,或者说是试图在计划经济体制内,采用经济计划加市场调节的时期。

  4.1992~2003年。这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新局面的时期,或者说是确定建立并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期。

  5.2003年至今。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时期,或者说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的前提下,开始注重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经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发展的时期。

  上述分期方法把改革开放前的十年探索、十年“”和两年徘徊前进放在一起,都作为了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时期。之所以这样分期,是因为“文化大”虽然造成了灾难性后果,但就其本质来说,仍然是对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一种探索。对于发动“文化大”的出发点,曾说过:“主要是从反修防修的要求出发的。”[①]《历史决议》上也说:“同志是经常注意要克服我们党内和国家生活中存在着的缺点的,但他晚年对许多问题不仅没有能够加以正确的分析,而且在‘文化大中混淆了是非和敌我。”他“始终认为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是为巩固无产阶级所必需的,这是他的悲剧所在”。《历史决议》在分析“文化大”发生原因的时候写道:“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不长,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更短,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有些已经比较清楚,更多的还有待于继续探索。我们党过去长期处于战争和激烈阶级斗争的环境中,对于迅速到来的新生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全国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缺乏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科学研究。”“从领导思想上来看,由于我们党的历史特点,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在观察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新矛盾新问题时,容易把已经不属于阶级斗争的问题仍然看做是阶级斗争,并且面对新条件下的阶级斗争,又习惯于沿用过去熟习而这时已不能照搬的进行大规模急风暴雨式群众性斗争的旧方法和旧经验,从而导致阶级斗争的严重扩大化。”[②]关于“文化大”的性质,说:“它的确被反集团所利用,但也决不能简单地把这整个历史事件说成是‘反。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这种实事求是的立场。”[③]历史决议》也指出:“在‘文化大中,我们尽管遭到、两个反集团的破坏,但终于战胜了他们。党、人民政权、人民军队和整个社会的性质都没有改变。”[④]这些分析说明,“文化大”虽然是一种失败的探索,但毕竟是对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因此,把那十年纳入到从1956年开始的对中国自己道路的探索,是符合历史实际的,也有利于人们正确认识那段历史。至于把粉碎“”之后的两年徘徊前进也纳入这个期间,是因为它虽然采取了一些拨乱反正的措施,但追求的目标仍然是回到“”前的那种探索状态。

  在当代史分期问题上,无论某种意见多么接近真理,也仅具有相对的意义。列宁说过:“自然界和社会中的一切界限都是有条件的和可变动的”。[⑤]同样,给历史断限也不会是静止的。随着时间推移,比如说到建国100年、200年,人们再来给历史断限,肯定和现在又会有所不同。另外,上述各种分期都是就宏观历史而言的,至于某些部门史、行业史、地方史,分期也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只要是从历史实际出发,从反映历史阶段性特征与内在逻辑的角度观察,关于当代史分期的各种不同意见都可以也应当在学术范围内平等讨论,不应当只把某种意见看成绝对的正确,而把其他意见斥为绝对的错误。

  不过也要看到,由于对历史进行分期具有引导人们认识历史的作用,因此,有人也会利用当代史分期来表达自己的某种诉求,试图借这种方式引导人们按照他的主观愿望来认识历史。在这种情况下,当代史分期上的不同意见就不全是学术问题了,其中也掺杂性问题。例如,有人提出,中国自1840年以来的历史只有两个标志性事件,一是1911年的辛亥,一是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这种观点从表面看似乎在提高改革开放的历史地位,实则完全无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根本性变革。因此,如果接受这种观点,就会无形中得出改革开放应当继承被新主义和社会主义所中断的资产阶级主义的结论。还有人提出,鸦片战争至今的中国历史有三个时期,新中国成立之前为近代史,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为现代史,改革开放以后为当代史。这种观点从表面看,似乎也在抬高改革开放的历史地位,但深入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它把鸦片战争、新中国成立和改革开放并列作为了历史断限的标志,人们只要接受了这种观点,就会无形中得出新中国在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社会性质,如同新中国成立前后两个历史时期一样,都是不同的结论。可见,上述两种观点并非真的在研究中国近代史和当代史分期的学术问题,不过是为了歪曲改革开放的性质、引导改革开放脱离正确方向,而借历史分期的话题设置“理论陷阱”罢了。对于这类观点,我们就不能简单地把它们当成学术问题,而应当根据问题本来的性质,对它们进行上的辨别和分析。

  历史主线,顾名思义,指的是贯穿历史发展过程的主要线索。这个概念在马克思主义精典作家的著作中并没有,是我国史学工作者为了揭示历史发展过程的规律而创造的。从现有的关于中国当代史主线的各种提法中看,人们在使用这个概念时,对其内涵的理解似乎并不完全一致。因此,要回答当代史的主线有几条的问题,首先应当明确历史主线的内涵是什么,以及在什么意义、什么层次上使用中国当代史的主线这个概念。

  一种提法认为,中国当代史的主线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党领导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这种提法是从历史本质特征的意义上理解主线的,它虽然对迄今为止的当代史的本质作出了高度概括,但未能揭示始终左右其发展的内在动因,对于人们认识当代史上一系列重大事件的因果关系并没有很大的帮助。因此,与其说它是当代史的主线,不如说它是当代史的一个定义更为合适。

  再一种提法认为,中国当代史的主线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种提法是从历史发展基本动力的意义上理解主线的,它虽然说出了贯穿当代史并反映其发展的内在动因,但它同样适用于其他许多国家许多时期的历史,并没有揭示出左右中国当代史这一特定历史过程的特殊动因。因此,把它说成是当代史的主线,对于人们认识当代史一系列重大事件的因果关系,从而认识这一特定历史过程的特殊规律,也没有多少实际的意义。

  还有一种提法认为,中国当代史的主线是中国党领导中国人民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这种提法显然是从历史主体创造历史的目的性的意义上来理解主线的。在上述几种提法中,我比较赞成这种提法对历史主线的理解,因为它揭示了贯穿并左右中国当代史的内在的和特殊的动因,有助于人们认识其中一系列重大事件的基本因果关系。但问题在于,从这个意义上理解历史主线,中国当代史的主线是否只能有这一条?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⑥]“是在既有的现实关系的基础上进行创造的,在这些现实关系中……经济条件归根到底还是具有决定意义的”。[⑦]同时,历史唯物主义从来没有否认过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没有否认过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性对于创造历史的能动作用。马克思说:“人类史同自然史的区别在于,人类史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而自然史不是我们自己创造的。”[⑧]恩格斯说:“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⑨]他还说:“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⑩]可见,历史发展的内在动因是历史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而历史主体经过各种意志相互冲突而产生出来的基本动机、目的,导致各种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起着左右历史发展方向的主导作用。因此,史学工作者找寻历史主线,应当是找寻历史主体创造历史的基本目的。如果是这样,那么只要对迄今为止的中国当代史回顾一下就会看到,“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虽然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党领导下创造历史的一个基本目的,但其基本目的并非只有这一个。如果仅仅把它看成唯一的基本目的,从而看成是当代史唯一的主线,会发生一些难以解释的问题。

  比如,新中国成立前夕,、都说过建国后要搞一段新主义,允许资本主义经济发展10年、15年、20年,然后再向社会主义过渡。但新中国刚建立3年,又提出从现在起就向社会主义过渡。为什么会发生这个变化?如果说当代史的主线只有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条,很容易使人得出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目的是为了尽快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结论。这显然不符合历史的实际情况,也容易给反对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人提供口实。

  实际情况是,新中国成立之前,、所以主张建国后允许资本主义发展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主要是考虑中国面对人口众多、工业极其落后、国家资金严重不足的局面,要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只能通过先发展农业、轻工业以逐步积累资金,然后再发展重工业;相应地,只能在国家把官僚买办资本主义经济变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同时,尽可能利用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然后再向社会主义过渡。然而,进入1952年后,随着恢复国民经济任务的顺利完成,国营经济在工业生产中比重的迅速增加,土地改革后农民互助合作化运动的普遍开展,以及朝鲜战局的趋于平稳,大规模工业化建设的任务被提上了日程。在编制“一五”计划草案时,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国内、经济和国际环境等诸多方面的因素,认为新中国不能再按原先的设想,慢慢腾腾地搞工业化;也不能像帝国主义国家那样对外扩张和发动侵略战争来掠夺别国资源,或对内实行剥削制度进行原始积累;而只能学习苏联的办法,走快速工业化即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道路,并相应地采取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实行生产资料的国有化和公有化,以便在保证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的基础上,把各种资源最大限度地用于工业化的基础建设。显然,这样做已不再是新主义政策,而是社会主义政策了。

  根据现有材料,第一次正式提出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是在1952年9月24日的中央处会议上。那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讨论“一五”计划的方针任务,同时听取刚刚访苏回国的周恩来、陈云汇报斯大林答应苏联全面援助我国“一五”计划建设的情况。这绝对不是偶然的巧合,恰恰反映了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苏联答应全面援助我国以发展重工业为重点的五年计划建设,以及决定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这三件事情之间的内在联系。而且,当时说的是从现在起就开始过渡,并用15年左右时间完成过渡,这与原先提出的先用15年左右搞新主义,然后一个早晨进入社会主义的设想星空体育官网,在最终时间上并没有太大差别。可见,是优先发展重工业决定了向社会主义提前过渡,而不是为了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决定了优先发展重工业,更不是为了探索社会主义道路而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如果这样看问题,就会清楚地看出,我国第一代决定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正是从当时的历史条件出发,抓住苏联答应全面援助我们优先发展重工业建设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加快发展中国工业化的英明决策。

  中国近代历史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国党从诞生之日起就肩负着双重使命:第一,实现国家工业化,争取民族和国家的独立、富强;第二,实现社会主义,彻底解放工人阶级和劳苦大众。在七大上说:“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不但是为着建立新主义的国家而斗争,而且是为着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而斗争。”[11]建国前提出先搞十几年至20年新主义、然后再向社会主义过渡是源于这一目的,建国后提出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并用15年左右时间完成过渡也是源于这一目的;搞全行业公私合营是源于这一目的,搞农业合作化运动同样是源于这一目的。早在制定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时,就指出,工业化是“主体”,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两翼”。[12]就是说,向社会主义过渡是围绕工业化、为着工业化的。我们党在1955~1956年“三大改造”运动时,存在要求过急、搞得过粗等缺点,但其根本目的正是为了使各种资源能充分保证和满足工业化基础建设的需要。1958年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也有过“提前进入主义”等荒唐口号,但透过那些口号仍不难看出,其深层原因还是围绕工业化、为着工业化的,是试图通过群众运动和扩大农村核算单位等低成本的办法,进行大规模农田和水利基本建设,以提高粮食、棉花等农作物单产,适应工业化基础建设高速度发展对农产品的旺盛需求。1964年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我国已初步奠定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基础的实际,提出在20世纪末实现工业、农业、科学技术和国防的四个现代化,使工业化目标的内涵得到了进一步充实。2002年十六大,又根据人类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实际,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在21世纪头20年内基本实现工业化的目标,进一步提高了工业化的标准,并明确了大体完成的时间。所有这些都说明,争取早日实现工业化、现代化,是为了给社会主义提供雄厚的物质条件;而走社会主义道路,则是为了给工业化、现代化提供最优的制度保证。因此,争取早日实现中国工业化、现代化,同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一样,都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党领导下所要达到的基本目的,都是左右中国当代史发展走向的内在动因,因而都是贯穿中国当代史的主线。相反,如果说中国当代史只有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条主线,那就很容易使人得出以下的结论,即提出社会主义过渡总路线、进行“三大改造”运动、开展“”运动,以及提出“四个现代化”目标和新型工业化道路,根本原因似乎都是为了探索社会主义道路。然而,历史事实并不是这样。

  另外,新中国成立后,在周边地区和边境一带进行过几场规模不等的局部自卫战争。如果说这些自卫性质的战争也是受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或早日实现中国工业化、现代化目的的支配,同样会导致错误的结论,似乎中国探索社会主义道路或争取早日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就要同周边国家摩擦、打仗。然而,历史事实也不是这样。历史事实是,中国之所以打那几场自卫性质的战争,原因在于当时中国的安全、主权、领土完整受到了外来的威胁和侵犯。可见,在中国当代史中除了上述两条主线之外,还有一条主线在起着重要的支配作用,那就是维护和主权独立、领土完整。新中国在周边地区和边境一带进行的一系列自卫战争,受的是这条主线的支配;反、平定少数分子的叛乱、收回港澳主权、遏制“”、打击“”和“”,以及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坚持在领海岛屿和岛礁问题上的立场等等,也都是由这条主线支配的。

  恩格斯说过:“探讨那些作为自觉的动机明显地或不明显地、直接地或以思想的形式、甚至以幻想的形式反映在行动着的群众及其领袖即所谓伟大人物的头脑中的动因,——这是可以引导我们去探索那些在整个历史中以及个别时期和个别国家的历史中起支配作用的规律的唯一途径。”[13][5](p.245)从这个意义上理解历史的主线,我认为在中国当代史中,中国人民在中国党领导下的基本动机,从而导致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的基本动因,从而贯穿并左右着这段历史的主线,至少有三条:第一,即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第二,争取早日实现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第三,维护中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当然,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在中国党领导下创造历史的动机、目的还有许多,但能与上述三个相提并论的,目前还找不出第四个来。新中国60年的历史说明,上述三条主线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它们都受新中国的性质和国情所决定,都是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最大愿望之所在,都在中国客观经济条件的制约下支配和左右着中国当代史的发展。当代史迄今为止发生的所有重大事件,几乎都可以从这三条主线中找到答案。抓住了这三条主线,也就抓住了中国当代史发展的主要线索和基本脉络,而且可以大致预测出新中国未来发展的基本趋势。它们就像三个主题,交汇演奏了和正在继续演奏着恢弘壮丽的当代史交响曲。

  理论来源于实践,高于实践,并要接受实践的检验。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中国当代史的学科建设。我们要构建当代史的学科体系,说到底有赖于当代史研究实践的深入,有赖于在研究中重视理论的思考,有赖于理论观点回到研究实践中经受检验。只有这样循环往复,我们对当代史学科的认识,才可能由必然王国一步步向自由王国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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