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后注意事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直以来都备受企业青睐,因为扶持力度大。但是不要以为拿到高企证书就万事大吉,坐等优惠政策了,如果拿到高企证书后管理没做好,很可能被会摘掉“帽子”,甚至追缴已享受的优惠!所以,在拿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还需要做好后续的高新企业管理工作,才能避免被取消证书。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应该注意的点:
未按时上报的国家高企将被记录在案并影响高企认定、影响企业申报省级相关科技项目、连续两年无数据的企业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收回之前的优惠税额。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星空体育、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已认定的高企,还需要接受有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认定机构复核认定条件,企业应积极关注高新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科技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占比及知识产权等情况。
复核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取消高企资格,税务机关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或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高企税收优惠。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应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机制,加强对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因此,企业不仅要重视认定时资料的准备,更应当注重资格维持,为期满后重新认定及后续可能面临的检查做好充分准备。
举个例子:广东省2017年第一批拟认定企业,国家环保部抽查了45家存在环评风险的企业,让企业提交无风险证明材料。随后国家科技部又随机抽选40家复核,最终23家企业未通过两部门的检查!
A: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以书面形式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复核后再次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企业发生更名或认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并将打印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报认定机构,由认定机构负责审核企业是否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自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企资格,税务机关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或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高企税收优惠。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迁入地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有效,编号与有效期不变。由迁入地认定机构给企业出具证明材料,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高企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企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高企资格有效期三年,到期需要重新认定的企业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各项工作)。
以上就是相关高新技术企业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需要做的事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三年过后需重新认定,对于企业来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申报高新需要耗费大量的工作,认定不易,千万不能因为一时大意导致严重后果。